一、本配发程序适用╲对象为门诊晚期癌症病人,因癌性疼痛影响病人生存质量者。
二、临时需用麻醉药品的上述病人,可凭相关病历资料,挂号后相关专科在门诊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∏开具处方。
三、需长期应用麻醉药品的上述病人,应凭相↓关病历资料,由我院相应专科主治医师或以上〓职称者诊查后开具【诊断证明,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(病人身︽份证或户籍证明、疾病※诊断报告复印件等)到医务科办理麻醉药品使用卡№。
四、持有麻醉药品使用①卡的病人每次配药时,应出具该卡及麻♀醉药品专用病历,由相应※专科具备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根据相关规定开具处方。
五、病人因身体状况确实不能亲自来医院者,可由其被委◤托人凭有效证明(病人身份证、麻醉药品使用卡、有较完整原始记录的麻醉药品专用病历、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、户口本等),由熟悉病人情况的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规定开具麻醉处方。医师应详细记录当次情况。
六、其它因病情需要临时配发麻醉药品的门诊病人,由相关专业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规定开具处方。
咨询及投诉电话:药剂科(2770862)